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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7年12月03日 21:49:24 访问量:3082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闽治省办〔2017〕17号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司法办,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将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二、时间安排

2017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福建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按照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向全省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各地要充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推动依法治省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信仰。组织收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 2017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以及福建省第二届“全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统一部署,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宪法主题班会”和征文、演讲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广泛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优秀作品展播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及我省贯彻意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组织集体学习宪法法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结合“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各部门行业在其窗口单位、服务岗位在活动期间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创作法治文化产品,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

(五)组织新闻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媒体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指导各地、各部门和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开展普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二)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增强宣传实效。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要结合地方、部门行业特点,统筹运用各种平台和载体,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努力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力戒形式主义,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省依法治省办。

      联系人:李志强,电子信箱:sft****@163.com

附件: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全民普法 建设法治福建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福建

编辑:林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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