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促进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提高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比赛分设中职组和高职组,每个组别均设置信息化教学设计、信息化课堂教学和信息化实训教学3个赛项。其中,信息化教学设计和信息化课堂教学2个项目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信息化实训教学项目将按照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公布的教学内容组织比赛,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二、赛项要求、比赛内容及比赛方式
各赛项的要求、比赛内容及方式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四、参赛办法及要求
1.各地、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大赛,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必须参加省级大赛或市级选拔赛,参赛情况纳入项目评估重要指标。
2.中职组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为单位组队参赛,各代表队参赛教师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统一组织选拔产生;省属中职学校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教师由学校选拔产生。高职组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教师由高职院校选拔产生。
3.同一赛项同一专业大类(公共基础课程)的参赛作品各设区市代表队限报3件,平潭综合实验区代表队、各高职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限报1件。
4.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除报名表外,禁止参赛教师以任何形式进行单位和个人情况介绍;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作者同意,大赛主办方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5.已参加过往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2017年比赛,2015年以来的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五、奖项设置
1.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6个(中高职组各3个)。
2.获奖名单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上公示后,正式公布。
3.通过本次大赛,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对代表福建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全国和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情况将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各校要将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情况纳入教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
六、报名及作品报送
1.各地、各职业院校于2017年6月15日前登录“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进行网络报名(各参赛队账号及密码参照去年,具体分配见附件2),上传选手报名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和参赛作品。同时,将选手报名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电教馆。现场决赛拟于2017年7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请关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通知公告。
2.各设区市代表队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报名、平潭综合实验区代表队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负责报名,各高职院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代表队直接报名。
3.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的参赛作品包括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的参赛作品包括参赛作品视频、教案。参赛作品以选手为单位分别打包压缩成一个zip格式的文件包(不得压缩成rar格式后修改文件后缀名),文件包命名为参赛作品名(例如:课程名称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作品名称为受电弓检修,则文件包命名应为“受电弓检修.zip”)。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全省大赛由省电教馆具体承办,有关信息将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上公布,网址为****。
省电教馆联系人:张航,电话:****;电子邮箱:490899****@qq.com;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馆503;邮编:350003。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程征,联系电话:****。
附件:1.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赛项要求、比赛内容及比赛方式
2.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系统账号分配表
3.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选手报名表
4.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汇总表
5.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视频制作要求
6.2017年福建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