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 | 职业技能鉴定站 |
泉州市安溪技术学校 |
2015年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安排表
期次 | 鉴定职业(工种) | 等级 | 培训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1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技师、高级技师 | 2015年1月30日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第2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第3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技师、高级技师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期次 | 鉴定职业(工种) | 等级 | 培训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4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计算机操作员 | 初 、中级 | |||
计算机维修工 | 初 、中级 | |||
第5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第6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技师、高级技师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期次 | 鉴定职业(工种) | 等级 | 培训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7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第8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第9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期次 | 鉴定职业(工种) | 等级 | 培训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10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技师、高级技师 | 2015年11月25—26日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第11期 | 评茶员(师) | 初、中、高级 | ||
茶艺师 | ||||
茶叶加工工(师) | ||||
电工 | 初、中、高级 | |||
焊工 | 初、中级 |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初、中级 | |||
计算机操作员 | 初 、中级 | |||
计算机维修工 | 初 、中级 |
备注:1.填写考生鉴定申报表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工作年限证明1份、个人2寸免冠近照3张等申报材料务,且务必于开考时间前20日完整送交学校鉴定站。
2.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和应提供佐证材料见学校网站(****, ****)培训鉴定相关栏目。
3.提供申报材料时务必按规定缴清鉴定费用方可申报。
4、如有其他要求或政策调整,鉴定站会在学校的微信平台(微信号axcx23422192)和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公告。
初、中、高级评茶员、茶艺师、茶叶加工工申报条件
一、年满16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考评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考评
1.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年以上的,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6年以上的;
3.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4.获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考评
1.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0年以上的。
3.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本职业(专业)毕业证。
四、电工、焊工、家电维修等职业申报条件按照职业标准要求执行(可进入百度查询)。
泉州市安溪技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5年1月1日
技师、高级技师报考条件及报名需交材料
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考务管理的通知》(闽劳鉴[2011]42号)文件通知,技师、高级技师报考条件及报名需交材料要求如下:
一、技师报考条件
1.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含1996年以前地(市)以上工考委和省行业工考委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者。
2.获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职业者(免于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二、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1.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劳动保障行业部门、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2.获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
3.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20名、全国二类技能技能竞赛和省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5名、省二类技能竞赛和市一类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人员,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为高级技师培养对象的;
4.获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继续从事本职业者(免于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三、技师、高级技师报名应提供材料(以下材料须在报名时全部交齐)
1.考生本人正确并完整填写的《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请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或本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7.本人2寸彩色相片免冠照一式5张。
8.填写二份《福建省高技能人才信息表》,并将2寸彩色数码照片(以身份证号码为文件名)发送到邮箱:135****1****@139.com。
9.近期内由本人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能力总结一式三份(A4纸打印),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字数2000字以上):
(1)本人的职业经历,包括职业入门与职业变迁情况等;
(2)体现本人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实绩的具体内容与典型实例的技术分析;
(3)本人本职业技术水平的自我评价,应与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对照,找出差距与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知:从2011年9月1日起属于以下情形之一者,综合评审列为不合格,并取消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成绩。
1.不符合申报条件者;
2.应交的材料不齐全者;
3.技术能力总结抄袭或不符合本人本职业本岗位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务实绩者。
4.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的。
五、如有国家政策变动或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者,按照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处理。
六、收费标准:技师1500元,高级技师2000元。以上收费不含铜牌制作费200元/块。
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
安溪技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5年1月1日
附件1:
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申 报 职业(工种):
申 报 等 级:
申 报 时 间: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贴 照 片 处 | |||||
拟申报何职业(工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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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职业年限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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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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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历 | |||||||||
起止时间 | 何学校何专业毕 ((肄、结)业 | 学历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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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
起止时间 | 何单位从事何职业(工种)工作、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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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情况 | 名称 | 等级 | 发证单位 | 取证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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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培训考核情况 | 科目 | 成绩 | 发证单位 | 取证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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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报等级指技师或高级技师;
2、高新技术培训考核情况指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培训考核情况。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 |
起止时间 | 近三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革新创造、传授技艺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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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传授技艺情况要求写出所带徒弟的姓名、技术级别、联系电话。
起止时间 | 近三年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的获奖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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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获奖项目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1、本单位确认申报者 自 年 月至 年 月从事 2、本单位确认该同志近三年来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革新创造和传授技艺方面取得以下主要成果: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