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
部门预算
目 录
2018年度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
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3、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和培养技术型人才。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茶叶生产技术推广、茶文化传播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基本情况
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总编制数137人,其中:事业编制132人,工勤编制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137人、离退休退职29人。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 |
财政拨补 |
137 |
137 |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主要任务是:
(一)改善办学条件,为企业培养人才保驾护航;
(二)实施精细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拓展招生渠道,努力扩大招生规模;
(四)实施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工程,深化学校内涵发展;
(五)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办学功能;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思想品德素养。
四、2018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8年, 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收入预算为1408.07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初中部的生均公用经费,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1408.07万元。财政预算拨款补助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08.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12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08.07万元,比2017年减少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初中部的生均公用经费,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2050302中专教育1408.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发放、遗属补助的发放、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及保障机构运转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8.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0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源节流。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8年度无此方面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溪县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