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这是继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晋江、石狮之后我市第八个通过国家认定的县份。
1月5—9日,国家对我省第三批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14个县(市、区)开展督导评估,1月9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督导检查反馈会上,国家督导评估组对安溪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评估组认为,安溪全面落实政府责任,仅2014年书记、县长就深入63所边远学校调研、现场办公,五年来财政投入11亿多元、社会捐助2亿多元,新建校舍61万平方米,城区新增学位2.5万个,着力完善教学设施设备和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办学条件极大提升。同时,安溪县通过纳新补缺、轮岗分流、创设“浮动岗位”“特殊岗位”,解决教师结构性矛盾和边远学校教师缺编问题,实施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名校长“三培育”工程,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安溪的茶》等校本课程,推进闽南文化、高雅艺术和乡土艺术进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安溪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曾被本报和《中国教育报》专题推介,求是理论网、中国校长网、中国社会科学网、北京教育科研网和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等都给予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