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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5年01月15日 08:49:12 来源:安溪教育信息网 访问量:3194

安政办[2014]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有效保障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指在我县城区居住,户籍在县域外的外来工子女和户籍在县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下同)的受教育权利,经研究,决定建立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制度,逐步完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

㈠登记对象

 

凡在我县城区(即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区域内,下同)出租房屋,其租户携带子女今后将申请在城区小学(指有接受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就读的城区各小学,具体以县教育局每学年公布的招生规定为准,下同)就读的房屋出租户主,均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否则,其租户无法进行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租户子女失去就近安排就读小学的机会。

㈡登记流程

房屋出租户主信息登记流程如下:

第一步:房屋出租户主填写好《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可到各村居和城区各小学领取,或到“安溪县教育信息网(****)”→“下载中心”→“社会用表格”栏下载)。

第二步:房屋出租户持房屋所有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如有房屋所有权证明者需同时提供),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其租户携带子女可申请就近入学的城区小学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第三步:接到申报的村、居委会应当场验证申报人所填的人员信息和房屋信息是否与所提供的证件原件对应相符,如对应相符者,应接受申报,并收存《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房屋所有人户口本或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第四步:接到申报的村、居委会在申报当月月底前,派出两名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签署入户调查确认意见。

第五步:如入户调查确认申报出租房屋信息属实,则村、居委会应同意予以登记,并通知申报人取回经审核登记的《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一份自存,作为今后其租户进行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的依据。

第六步:各村、居委会应同时将《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并设置专用文件夹存档,同时收集以上各项申报材料建立本村、居房屋出租户信息档案,以便今后进行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时查证。

㈢登记时间

1.首次登记

租户携带子女今后需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现有城区房屋出租户,必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登记。今后新增的城区房屋出租户,必须在房屋出租前完成登记。

2.更新登记

已登记的城区房屋出租户,如果可以出租的房屋套数比原已登记的房屋出租套数增加,需及时到原登记的村、居委会申报更新登记(流程同上)。

二、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

㈠登记对象

凡在我县城区务工居住,其携带子女今后将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人员,均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否则,视为放弃其子女申请就近入学资格。

㈡登记流程

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流程如下:

第一步:外来务工人员填写好《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可到各村居和城区各小学领取,或到“安溪县教育信息网”→“下载中心”→“社会用表格”栏下载)。

第二步:外来务工人员持本人户口本、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以及已通过审核登记的《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二份),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其子女可申请就近入学的城区小学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第三步:接到申报的村、居委会应当场验证申报人所填的人员信息是否与所提供的证件原件对应相符,如对应相符者,应接受申报,并收存《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表》、申报人户口本复印件、居住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已通过审核登记的《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第四步:接到申报的村、居委会联合申报人子女可申请就近入学的城区小学,在申报当月月底前,各派出一名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签署入户调查确认意见。

    第五步:如入户调查确认申报居住情况属实,则村、居委会应同意予以登记,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在计算机上设置专用文件夹存档,同时收集以上各项申报材料建立本村、居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档案。

第六步:每月5日前,各村、居委会应将以下6项材料转送给接受该片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就读的城区小学各一份:①《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表》;②申报人户口本复印件;③申报人居住的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房屋出租户已通过审核登记的《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⑤《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汇总表》(书面打印件);⑥《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相关城区小学应指定专人及时收存材料,建立本校招生片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档案,同时将材料①④⑤复印一份送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纳入管理。

第七步:每月10日前,各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城区小学,应将截止上一月份月底的《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汇总表》在学校门口和各相关村、居委会门口等场所予以公开公布,并收集、处理各种反馈信息和投诉意见。

第八步:学校与村居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各种反馈信息和投诉意见,更新确认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档案,并作为今后安排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按片区就近入学的依据。

第九步:每月20日前,各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城区小学,应将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已更正)的截止上一月份月底的《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汇总表》,上交至县教育局初幼教股备案(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同时送交,纸质文本需加盖学校公章)。

㈢登记时间

1.首次登记

现已在我县城区务工居住,其携带子女今后需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人员,必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登记。

2.每月更新

今后,凡在我县城区务工居住,其携带子女今后需申请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人员,务必于入住当月的月底前进行登记。学校在安排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就读时,如学位无法容纳,将根据入住时间的先后进行安排。

三、其他事项

1.宣传、公安、教育、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将登记与建档工作落实到位。县公安局应协调相关派出所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安溪电视台、安溪报要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的宣传发动。各相关乡镇和县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村居和各小学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切实建立与完善信息档案。

2.城区各村居和各小学要广泛宣传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操作流程,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张贴公告等形式,引导房屋出租户主和外来务工人员积极进行申报登记,做到全面发动,人

人参与。

3.城区各村居应于村居委会办公处,城区各小学应于校门口保安岗亭处,放置《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表》和《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供家长领取,并指导填写。同时,各村居和各小学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并公布联系方式。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附件1:     

安溪县城区房屋出租户信息登记表

    申报时间:201         

房屋所有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手机号码

 

房屋所在地址

 

总层数

 

总套数

 

配偶姓名

 

手机号码

 

该房屋租户可申请就读小学

 

可出租房屋具体情况

序号

自编

房号

所在层次

本套面积

现有租房户姓名

上一年度就读一年级儿童概况

已经在房屋租户可申请就读小学就读子女总数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就读学校

1

 

 

 

 

 

 

 

 

 

2

 

 

 

 

 

 

 

 

 

3

 

 

 

 

 

 

 

 

 

4

 

 

 

 

 

 

 

 

 

5

 

 

 

 

 

 

 

 

 

6

 

 

 

 

 

 

 

 

 

7

 

 

 

 

 

 

 

 

 

8

 

 

 

 

 

 

 

 

 

9

 

 

 

 

 

 

 

 

 

10

 

 

 

 

 

 

 

 

 

村居入户调查人员

审核意见

经入户调查,确认以上所填居住情况属实!

调查人员签名:

                

201         

村居委会

 

审核意见

 

(盖章)

 

同意给予登记!

(村居盖章)

201         

备 注

 


 

附件2:  

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登记表

    申报时间:201         

外来务工人员信息

   

 

性别

 

出生日期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详址

 

务工详情

打工( );经商( );其他( )

生育子女数

      

何时到城区居住

 

就业单位

 

携带子女信息

儿童姓名

与本人

关系

出 生

日 期

身份证号码

现 就 学 情 况

学校

年级

班级

 

 

 

 

 

 

 

 

 

 

 

 

 

 

 

 

 

 

 

 

 

 

 

 

 

 

 

 

 

 

 

 

 

 

 

居住房屋信息

居住处所类别

出租房屋( );寄靠亲戚( ); 工地(   );企业内部( )其他( )

房屋所有人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手机号码

 

房屋所在地址

 

可申请就读小学

 

自编房号

 

所在楼层

 

房屋面积

 

该房屋所有人在本址出租房屋总套数

 

村居接受申报人员确认签名

经验证,确认以上所填写人员信息与证件对应相符!

 

验证人签名:

村居及学校

入户调查人员

审核意见

经入户调查,确认以上所填居住情况属实!

调查人员签名:

                

 

201         

村居委会

 

审核意见

 

(盖章)

 

同意给予登记!

(村居盖章)

 

201   年 月   

备 注

 

 


 

附件3:

安溪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子女信息汇总表

     乡(镇)     村(居)                                                         时间:           

序号

外来务工人员情况

居 住 房 屋 情 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入住时间

携带子女数

携带子女姓名

出生年月

携带子女就学情况

房东姓名

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学校

年级

班级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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