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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04日 09:16:20 访问量:5672

闽教思〔2018〕10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建教育学院,省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省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大力开展德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研究工作。现将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资助经费

  本年度设立100项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分为A类德育决策咨文课题50项、B类德育实践研究课题50项。A类B类立项课题每项0.3万元研究经费。

  二、课题申报方法

  (一)A类课题申请人须依据《2018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选题,B类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中实践类课题选题参考要求自拟题目申报。

  (二)各单位要对各类课题申请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和《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上报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盖章后统一寄送我厅思政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凡近三年未按时完成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立项课题研究(含已结题但未交齐材料)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

  (四)2018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研究的结题时限为2019年6月底。

  三、课题申报数量

  (一)A类课题申报数量:各设区市限报7项,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建教育学院限报2项,省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省属幼儿园限报1项;

  (二)B类课题申报数量:各设区市限报7项,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建教育学院限报2项,省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省属幼儿园限报1项。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承诺。

  (二)申报项目须经单位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我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立项。项目类别将根据各地、各校申报情况统筹确定。

  联系人:戴八一、骆树芳,电话:****、****,邮箱:jygwxcb****@163.com,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福建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邮编:350003)。

  附件:

       1.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指南

     2.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3.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上报一览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 1.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指南
  • 2.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 3.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上报一览表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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