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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教[2013]62号关于印发2013年安溪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年04月15日 00:00:00 访问量:2594

 

 

 

 

 

 

 

 

 

 

 

 

 

 

 

 

 

 

 

 

 

 

 

 

 

 

 

 

 

 

 

 

 

2013年安溪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精神,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探索创新中小学教育督导制度,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

1.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督导新业务,加强交流研讨,营造依法督导氛围。

2.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根据条例规定,规范督导程序和要求,推动教育督导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促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综合督政工作

3.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加强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认真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和县级自评,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按时实现。

4.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县“两项督导”( 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以创建“教育强县”为载体,加强“对镇督导”和“教育强镇”评估指导工作,落实各项推进措施,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5.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2〕19号)精神,对龙涓乡、感德镇开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促进其它乡镇全面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

三、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育督导工作

6.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为重点,以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机督导为基本载体,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继续做好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上半年拟对16所小学开展综合督导评估。

7.积极配合省市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重视监测结果的分析研究,掌握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基本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8.探索开展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通知》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试点,促进学校督导与学校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9.加强督学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专兼职督学参加各级培训,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现代化步伐,增强信息采集、数据统计的可靠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督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知政通学的督学队伍。

10.加强实施教育素质和教育督导工作理论研究,征集评选全县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优秀论文和经验总结,及时学习和推广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做法,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附件:

2013年春季安溪县教育督导工作安排表

 

月 份

主 要 工 作

备 注

2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巩生情况专项督导检查。

 

3

根据《关于在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中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的通知》(闽教督〔201013号)精神,开展“五规范”督导检查。制定迎接省政府对我县“两项督导”评估检查工作方案。

 

4

对县直第十五小学、湖头中心、剑斗中心、感德中心、福田中心、祥华中心、长坑中心、尚卿中心等8所小学开展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配合市教育督导室对部分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进行跟踪复评。

对有关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5

对县实验小学、县直第三小学、江水学校小学部、虎邱中心、官桥中心、龙涓中心、东溪附小、萍州附小等8所小学开展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对龙涓乡、感德镇开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试点。

6

对各乡镇、学校创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开展检查指导。

 

7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两项督导”县级自评;评选素质教育优秀论文。

 

8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两项督导”迎评材料汇总。

 

 

 

注:2013年秋季安溪县教育督导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县委教育工委。

安溪县教育局 2013年2月28日印发

编辑: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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