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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年01月07日 13:48:01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访问量:2809

闽教安〔201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部)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最近,全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眼下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最近一个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学校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级各学校领导要亲力亲为,立足超前防范,加强监督检查。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各学校要针对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学生安全特点,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寒假期间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物品、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二是开展公共场所排查。要组织力量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整治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场所,保证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应急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加强动态监管,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开展在建工地和大型集体活动排查。要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责任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认真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跟踪责任人,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监管,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确有需要,也要坚持“小型、就近”原则,并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学校要在期末放假前利用一周时间,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岁末年初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特别要教育农村学校的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法客(营)运车辆和船只;要加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尽量不参加地方组织的群众性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体性活动。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对有条件的要请家长到校接回学生,并认真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档,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要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寒假、春节期间交通、消防、用电用气、防盗防骗、饮食卫生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动态,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随意进入网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不健康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发生意外。

  四、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各级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带班、值班和护校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指派专人,落实陪护、巡查、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省教育厅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1月6日

编辑:陈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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